秘书服务
秘书服务
草拟及更改公司章程大纲与章程细则:当公司在重组,发行新股或对股份之权利作出变动后,公司章程大纲与章程细则需因应作出修改,我们可代客户草拟及提出相应更改,以符合公司条例要求。
出席及草拟公司会议记录:不论是股东或董事周年或特别会议,我们均可出席,记录和草拟有关会议记录。
预备公司周年申报表:公司条例规定所有于香港注册及经营有限公司,需于成立为法团周年日期之42天内向公司注册处呈上周年申报表。我们可以每年代客户定时预备及递交周年申报表。
申报公司董事及股东之变更:我们可预备公司股份变动或转让之文件及更改股东名册;亦可预备公司董事变更及更改董事名册,及申报所有有关之变动予公司注册处,确定所有程序符合有关要求。
申报公司名称之变更:若公司希望替现行使用之名字作出更改,我们可在向公司注册处查册后,预备有关文件及处理有关申报。
提供注册地址及邮件,传真或电话转接服务:
注册地址:所有于香港注册之公司均须有一香港本地注册地址,而我们可提供注册地址连邮件处理服务。客户可利用本行地址登记,而所有公司之邮件,包裹及快递等亦可先由本行代为收取,再依照客户指示处理。
传真及电话秘书服务:本行可安排香港本地之传真及电话号码予客户使用,及由专人处理。 传真方面,客户可选择我们再以传真或电邮形式通知客户传真内容。电话秘书服务方面,我们可以接驳至客户手提电话或以电邮方式通知客户有关之来电。
协助开设银行账户:香港作为世界金融中心,银行业十分发达,全球数以百计银行皆在香港设有分行或办事处。 任何国籍人仕亦可以在香港灵活及健全的银行制度下开设账户。 (详情需根据各大银行本身之规定。) 我们可利用我们丰富经验,协助客户预备有关文件以便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
提供公司注销及自动清盘服务:
注销服务:任何于香港成立之私人有限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条例第291AA条申请注销,但必须符合下列3项条件:
1)建议获全部股东通过,
2) 公司从来未有经营或已于申请注销时停业3个月以上;
3)公司并没有未清还之债务或拖欠款项。
注销是结束一所有限公司最简易办法,但在公司成功申请注销后20年内,任何人仕皆可向法院申请要求该已注销公司恢复注册,犹如从未注销一样。
自动清盘:于香港成立有限公司亦可由其成员申请自动清盘或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自动清盘:
1)成员自动清盘:若公司董事认为公司可以于未来12个月内偿还所有债务及他们已对公司资产及负债状况等作出全面查究, 他们可以共同作出一有偿债能力声明,其后替公司进行自动清盘。
2) 债权人自动清盘: 若公司已通过动议通过进行自动清盘但却未能达至成员自动清盘要求,公司须进行债权人自动清盘。
协助处理薪金发放,申报强积金及其他公司管理工作:
我们能以专业态度及丰富经验,有效地替客户处理此等,以减轻客户运作成本,替本身核心业务增值。